2026年08月22日 来源:梧州人大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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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8月20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赵增山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谭建栋、梁汉樱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三)

  决定任命:

  张 波为梧州市财政局局长;

  吴伟华为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 曦为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严建洲的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谭建栋的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吴汉北、张献民、谭巧华(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 纬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罗天华(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 晶(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陈国飞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黎经耀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

  薛 华(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庆春(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 军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谢 康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 俊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毛美美(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卢元元(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龙 跃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蒋 纬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 军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薛 华(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国飞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庆春(女)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创祥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黎经耀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

  任命:

  韦 琳(女)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立华(女)、郑丹宇(女)、曾 城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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