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4日 来源: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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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6年1月30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ー)

  免去:

  徐爱清的南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陆宏康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李 珊(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杨端(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显远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友双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建彩(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丽萍(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荣冬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 谦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卢玉梅(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 磊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 敏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韦 恒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朝科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 力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何晓莹(女)辞去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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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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