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4日 来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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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30日,政协第十三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胡建华同志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上述消息显示,胡建华已卸任广西贺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公开资料显示:胡建华,男,1965年2月生,汉族,籍贯河南汝南,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

  曾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流通与对外经济研究处副处长;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处处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1年0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广西行政学院副院长;

  2015年05月,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2015年0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广西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2024年01月,广西贺州市政协党组书记;

  2024年02月,广西贺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6年01月,广西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贺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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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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