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王春楠 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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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意见:设置收费上限。

  新标准:取消了每日最高限价。

  部门回应:道路停车泊位主要服务于临时性的短时间停车需求,因此在价格导向上,不宜设置封顶,以鼓励泊位使用者短停快走,加快周转,并引导长时间停车选择路外停车场。

  市民意见:不同区域用颜色区分。

  新标准:无规定。

  部门回应:根据统一的路牌技术规范,道路交通设施要蓝底白字,因此,新标准没有提出用颜色区别不同区域。

  市民意见:住宅小区保留两小时免费停放。

  新标准:车辆临时停放1小时(含1小时)不得收费。

  部门回应:这也是出于方便住宅小区用户停放来考虑的。因为道路停放收费提高后,可能会让小区住户之外的机动车,开进小区停放,小区业主的正常停放需求会受影响,因此,短时免费停放,对住宅小区业主来说,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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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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