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李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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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文的使用历史

  ●1957年11月29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讨论批准了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县壮语为标准音,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方案》,并同意在壮族地区推行使用。

  ●1957~1966年,壮语文工作侧重于壮族乡村的群众扫盲,少数地方的小学开展壮语文试验教学,壮文骨干培训、壮文研究以及有关壮文书籍的编译、出版等工作获得较早起步和发展。

  ●1966~1979年,由于“文革”的冲击,各级壮语文工作机构先后被撤销或停办,壮语文工作被迫中断、全面停滞。

  ●1980年6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恢复推行使用壮文。

  ●1983年7月,自治区政府同意在壮族大、中专学生分配定位后,组织他们到壮文学校学习壮文3个月。

  ●1982年、1983年,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分别恢复壮文专业中专、本科招生。南宁、桂林、巴马、百色4所民族师范学校均开设壮文课。

  ●2012年6月30日在南宁市成功举办国内首次壮语文水平考试。

  (自治区语委办、南宁市民语委提供材料,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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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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