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李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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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 武鸣县“先行先试”

  6月18日,记者登录南宁市多个政务信息网发现,目前各网站均还没有配合使用壮文名称。一家单位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单位的牌匾之前配合使用了壮文,后来地址搬了,新匾牌就没有用了。

  南宁市民语委副主任潘炳辰介绍,《壮文方案》实施以来,自治区和南宁市都曾发文要求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但仅以文件通知的形式进行要求,没有形成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公共场所在更新牌匾时没有再加上壮文。目前能坚持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牌匾的单位主要是党政机关单位。壮文的社会使用管理工作将从7月份开始全面铺开,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南宁市将联合民委、民语委、城管、交通、民政、公安等部门共同实施。

  据悉,近期民语委将大力对壮文的社会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宣传,还将举行培训班,逐步推进。南宁市民语委将把武鸣县作为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工作示范县,挑选其中一两条街道在其公共场所的标志牌上全面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为全市的壮文社会使用管理提供示范作用。

  支招 有需求可请民语委免费翻译

  按《办法》规定需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相关单位、公共场所,以及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在其招牌、牌匾使用壮文的,该如何修改牌匾潘炳辰介绍,南宁市民语委可免费为有关单位、企业代为翻译壮文,并做好牌匾上壮汉两种文字排放的指导工作。

  据悉,民语委今年来累计翻译牌匾156个,印章19个,翻译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南宁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民族工作重要会议、活动会标、宣传标语、台卡近172条(个)。

  据悉,在《办法》实施一年内,民语委主要对壮文的使用进行指导、整改,不断推进壮文社会使用的普及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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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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