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0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庾琳 蔡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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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46名涉嫌传销的被告人被押上法庭。记者 庾琳摄
 

     9月8日,被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1·18”组织、领导传销系列案一审公审。此案被告人达118人,涉及新疆、安徽、山东、四川、甘肃等多个省份,涉案资金达数亿元,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将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大法庭持续审理11天。118名被告人中,除少数几个为大经理外,其余百余人均达老总级别。该案被分成3个庞大体系,分别为李永兵等46人体系、赵晨江等33人体系和常景等39人体系。8日公审第一天,李永兵等46人被押上法庭

    首批46人法庭受审

    8日上午8时30分许,数百名法警已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外维持秩序,前来旁听的100多人须凭旁听证入场。9时许,被告人李永兵、许大飞(女)等46人被押上法庭,一一确认身份后,公诉机关开始宣读长达30页的起诉书。

    据介绍,该案涉案人员达1900余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初步确认涉案金额达数亿元,被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和“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该案抓获被告人共118人,仅李永兵等46人体系过完庭审程序的话,就得花约4天时间;赵晨江等33人体系的庭审将在9月12日至15日开始,亦持续4天;常景等39人体系则安排在9月16日至18日审理,持续3天。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分坐在法庭两侧的8名公诉人和40多名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问话。8日一天,法庭已对46名被告人一一进行了第一轮问话。

    “税金”实为“老总”瓜分

    山东人李永兵第一个受审。

    “被告人李永兵,是谁介绍你加入这个组织的?”公诉人问。

    “一个叫李磊的人,当时他介绍我来广西,说是做边贸生意,后来边贸生意没做成,我就加入了这个组织。当时说这个‘纯资本运作’是国家允许的,是要向国家交税的。”李永兵答。

    “加入这个组织要什么样的条件?”公诉人问。

    “只要有合法的身份证就可以了。”李永兵称,每个身份证只能占一个位置,即最多可以申购21份,申购第一份是3800元,从第二份起每份3300元,加入时需交纳3800元至6.98万元入门费申购1至21份,21份即6.98万元。他们不少人都曾借用过别人的身份证来重复申购。

    “我在达到老总级别后,才发现没有给国家交税,是不允许的。”李永兵辩称,他于2009年1月份加入该传销组织,8个月后,他发展的下线申购份额就已达600份以上。成为老总后,他才从上级老总处了解到,这个‘纯资本运作’的组织不合法,而对外宣称向国家上交的税金,实际是由老总级别的人来瓜分申购款。

    他承认,他发展的下线有李某军、陶某军等多人。至案发时,他伞下已形成高×珊、樊某等11人的11个体系,伞下老总级别人员也有数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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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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