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2日 来源:南国今报 作者:记者黄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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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讯(记者黄必成)7月7日,自治区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称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来宾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辉(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据了解,杨兼任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将近7年,在任副局长期间,他曾主导和参与组建了广西首支城区警务警察支队。

  今年54岁的杨辉是柳州市人。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从普通民警做起,先后担任柳州地区公安局缉毒支队政委、交警支队政委等职务。2002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2009年7月,开始任交警支队支队长,两个月后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两个职务做了将近7年。

  今年4月,来宾市公安局内部对中层领导进行调整,杨辉被免掉交警支队长职务,尔后传出了他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的消息。7月7日,自治区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证实了这一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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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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