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5日 来源:平南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平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30日平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梁文卓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石海斌同志为平南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彭逸之同志为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平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谭明华同志为平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任命余雅谷同志为平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冯晓梅同志(女)的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 文同志的平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 希同志的平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春雄同志的平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陈耀生同志的平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覃献军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平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任命赵 松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免去其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仲权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平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雪梅同志(女)为平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免去其平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林小峻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平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赖建来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韦梓红同志(女)为平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西西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