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被控涉嫌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

  来宾市政府原秘书长刘伟东被提起公诉

  来宾讯(记者黄必成)11月22日,记者从忻城县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来宾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办公室原主任刘伟东(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由忻城县检察院审查终结,依法向忻城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伟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产,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在担任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期间,直接参与及授意他人以单位的名义收受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的9月25日,备受关注的来宾市发改委原主任陆刚案曝出新内幕:来宾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公司原财务部副经理邱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忻城县检察院侦查终结,近日已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据忻城县检察院指控,邱某凭借与陆刚的情妇关系,利用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获得来宾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承包和工程款结算提供帮助,伙同陆刚或者单独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754万元。

  今年3月17日,履职发改委主任不到4个月的陆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来宾市纪委宣布接受组织审查。6月7日,陆刚的前任、后任来宾市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的刘伟东亦因涉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芝洲莫鱼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