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5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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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精神卫生法》之法律解读

  《精神卫生法》 5月1日起实施,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让病人像个人 不让“好人”变“病人”

  难产27年之久的《精神卫生法》终于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强行收治”、“被精神病”等争议,使得这部法律的实施备受关注。

  今后,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他们也可以随时要求出院……新法被称为是“精神病人的完胜”,却几乎颠覆了精神科医生以往的职业理念。

  4月21日、22日,带着一肚子疑问,全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参加了《精神卫生法》培训班

  精神科医生:坐等病人自愿上门

  新法:避免出现“被精神病”,精神病人住院实行自愿原则,尽可能限制非自愿医疗

  “5月1日以后,我们不会再出车去接病人了,否则就是违法。”学习了《精神卫生法》的内容后,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张玲告诉记者,以往来住院的精神病人,基本上都是家属要求医院派车接来的,“现在不行了,必须要病人自愿来”。

  近年来,“被精神病”事件屡见报端,已从医疗纠纷演变成社会问题而被广泛关注。例如武钢集团职工徐武,因状告大型国企“同工不同酬”,被送到医院接受精神治疗5年,后为“讨清白”逃出医院。

  为了避免出现“被精神病”的问题,避免以往非自愿住院治疗的习惯做法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精神卫生法》多条规定从“送”“诊”“治”“出”四个关键环节,保障精神病患者的“自愿原则”。

  据了解,以往80%的精神病人都是非自愿住院的,现在要反过来,大部分病人都得是自愿住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只有在发生“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采取非自愿住院治疗。

  难点:重性精神病人会自愿住院吗

  “自愿原则”恰恰是精神科医生最担心的。“很多重性精神病人是没有自知力的,要他们自愿来住院,可能吗”多位精神科医生都表示,不少精神病人不认为自己有病。就怕因为这个规定,导致该住院的病人住不进来,留在外面既是家庭的负担,又是社会的隐患。因为精神疾病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不及早治疗,发展到严重阶段,难免发生“武疯子”伤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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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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