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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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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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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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依法行政示范点授牌仪式。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提出推进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13年2月2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一年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立法重点更加突出,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行政执法日益规范,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大抓手”齐驱动,有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为突出位置,依托依法行政考核、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三大抓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开展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为导向,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命名了50个单位为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以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为引领,完成了2011-2012年度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对9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市县、46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2个依法行政进步市县进行表彰。通过努力形成和巩固以点带面、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着力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促进各地、各部门行政理念、行政行为发生了深刻变化,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制度建设促转型,保障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围绕“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共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法规议案草案9件,制定政府规章14件,是历年来完成立法项目数量最多的一年,通过以制度创新引领和带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实现科学发展、惠泽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的重要精神,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共7个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咨询专家意见,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加强生态立法,护航广西“生态立区、绿色崛起”。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登记上牌工作,解决了长期困扰交通的难题,加强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等制度,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着重建立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制度、创建卫生城镇和卫生单位制度、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提高公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以制度建设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加强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景观保护,提升广西文化软实力,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四是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动经济转型。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将散装水泥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监督管理纳入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考核内容;审议通过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明确保税港区的管理体制、发展规划、政策支持,保障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和发展;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网建设促进办法》,对我区电网建设的规划和电网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项目选址、架空线路跨越、抢种抢建、拆迁补偿等重点、难点问题作出规定,推进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广西经济发展电力需求。

  行政决策“立规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事关政府工作全局。一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决策程序建设为核心,修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此外,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审查、评估和清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和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决策。2013年向自治区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308件,予以备案272件,通知纠正的18件,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级行政机关坚持法治是第一环境的理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和助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重要合同、重大改革决策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先由政府法制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审查把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更加贴近、融合、体现和落实到政府和部门各项工作中,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简政放权增活力,有效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围绕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集中开展全区第6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通过集中清理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政务项目,在2012年下放719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3年自治区一级新取消了行政审批事项215项,下放152项,调整13项,扩大了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对应该保留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编制全区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文本,并向社会作出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承诺,实现了全区行政审批操作标准化和行政审批无差异化服务。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成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强化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跟踪落实和督促检查,遏制行政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问题。积极指导和推动各地做好审批权下放的承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强化监督促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更加有序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要求,全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新的抓手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有效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入手,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局网络。全区已有74个市、县(市、区)法制办挂牌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有效加强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监督。二是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切实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在全区开展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渠道,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完善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程序及法律文书,90﹪以上的市均制定了本地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从制度上防止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继在南宁、柳州、玉林、来宾、河池、崇左等市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之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又批准了河池市城市管理和土地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进一步整合了执法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依法复议解纠纷,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着力将群众诉求引导到依靠法治途径解决的轨道上,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624件,办结2370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土地征地及拆迁补偿标准争议首次被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大力深化全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地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设立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实行网上预受理,规范办案程序,积极行政调解新经验,行政复议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复议文书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严格依法履行应诉义务,一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法制办依法代理应诉行政案件10件,按照法定时限要求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认真参加庭审,展示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加快全区仲裁机构建设,仲裁委员会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和贵港建立仲裁机构的基础上,其他设区的市启动了仲裁委员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和制度,着力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2014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启航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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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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