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2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庾琳 通讯员梁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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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庾琳 通讯员梁秀薇)为了装修房屋,潘某用信用卡透支了8万元购买装修材料,但事后却没能还上,结果形成了恶意透支。近日,潘某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潘某现年50多岁,家住南宁市武鸣县。2011年10月13日,她以分期消费的形式,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了8万元,该笔款项在条款中与银行约定是家庭装修专项资金。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期间,潘某陆续还款1.1万多元,后来就一直没有还款,经银行的工作人员多次催还未果,尚未归还的透支金额为6.8万多元。事后,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7月3日,潘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6.8334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今年2月7日,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信用卡纠纷案件与日俱增,反映出部分消费者的合同意识、信用意识和对信用卡的风险意识相对薄弱。法官提醒,市民要理性消费,使用信用卡要在自己可承受范围内透支,切莫自作聪明使用多卡循环透支而使自己沦陷为“卡奴”。在刷卡透支消费后,一定要及时还清所欠款项,否则利息会随着时间越积越多,且多次逾期还款还会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若恶意透支信用卡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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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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