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0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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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山市得到国家专项补助的各类建设项目按要求需地方配套资金的,自治区财政优先安排资金配套。

    (二)实施信贷扶持政策

    1.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进行技改由自治区财政予以支持。

    2.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适当降低信贷准入条件,增加对合山农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优先满足主导及接续产业重点企业的信贷需求。

    3.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争取金融部门安排一定规模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合山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支持合山市拓展使用国外贷款的领域和规模,适当利用世界银行和外国资金加快合山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三)实施土地和矿产开发优惠政策

    对合山市申报的符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耕地开垦费等支出的项目,自治区予以重点支持,对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用地指标给予优先支持。

    (四)实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支持合山市建设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并按照自治区扶持园区发展政策规定给予政策倾斜,构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平台。

    2.自治区在重大项目布局上对合山市给予支持,对事关合山市经济转型的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重点支持合山市发展迁江铝业上下游产业和西江黄金水道红水河合山段配套设施建设。对国家安排的项目,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帮助做好项目指导和配套资金等方面的争取工作。

    3. 对合山市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研发,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合山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专利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合山市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支持粉煤灰及煤矸石开发利用、废弃矿山土地复垦利用;在确定自治区级循环经济重点企业时,给予合山市倾斜支持。

    4.鉴于合山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在新的接续产业尚未形成之前,给予合山区域内电厂优先安排发电指标。

    (五)实施合山社会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加大对合山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及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

    1.自治区在安排社会事业项目和资金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合山倾斜支持,重点支持原合山矿务局办社会职能移交政府管理后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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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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