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继川 苏展略 韦安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多亏工商部门帮我注册了商标,我的旱藕粉不仅打开了销路,还卖出了好价钱。”日前,上林县鸿远旱藕种植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杨元勇高兴地对记者说。据了解,杨元勇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成功注册了“美人蕉”商标,培育出自己的商标品牌,打开了销路,产品年销量由原来的仅有的1500公斤上升到现在的达3万公斤以上,产值也从原来的3万元上升到现在的82万元,销量和产值都增加10倍以上。

  “这些都得益于品牌工程的实施。” 上林县工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据悉,这个县自2008年实施品牌工程以来,当地的工商部门先后在该县帮助农户成功打造了“兰桂”、“明山”、“白圩”、“香三里”、“美人蕉”、“狮螺”、“忆当年”等7个农字品牌,有效实现农产品附加值的增加,这些农产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使像杨元勇一样的广大农户从品牌工程中尝到了甜头。去年,该县的农字品牌创造783万元的产值。

  上林县是一个农业县。为使品牌工程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有效增加产品附加值,该县工商部门着力推进品牌工程的落实。首先是健全商标联系点和商标联络员制度。他们分别确定10商标联系点及10名联络员,全面建立详细的涉农商标帮扶档案,由联络员面对面、一对一、点对点地全程指导各联系点的商标培育发展工作。去年1月份,当镇圩工商所工作人员得知天坪南宁明顶高旅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不老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时,立即组织人员到该公司进行调研和指导,并建议另取一个名称重新进行商标注册申请。5月份,在工商人员的指导下,该公司终于成功注册了“忆当年”商标。其次是,健全涉农商标使用跟踪服务制度。对全县有效注册商标、过期失效商标及闲置商标分类建档,逐一登记备案,全面掌握涉农商标所有人情况、注册商标数量及商标的使用、续展、转让等情况,继续跟踪服务,尽可能地让商标发挥出品牌效应。“兰桂”商标是工商部门培育比较早的商标。去年6月,在其使用期准备到期时,三里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到该公司进行商标续展指导,并帮助其做好商标续展工作。与此同时,他们健全涉农商标巡查监管制度,还确定了“一所一标”、“一所多标”、“一乡(镇)一标”的工作责任目标,并纳入工商系统“创旗争星”目标考核内容。通过狠抓目标考核,促进了商标工作的落实。  

  品牌工程实施以来,上林县的农产品商标推广运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县传统农产业的转型升级,品牌兴农、富农作出了贡献。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淡定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