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 来源:广西日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自今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底,在现行免税政策的基础上,将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从原本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扩大到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对此,环江国税局采取以下措施落实该政策:一是积极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文件,认真把握小微企业纳税增值税免征额上调,免税企业不需审批等相关政策内容,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特别要求办税服务厅和基层一线管理人员熟练掌握;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企QQ群、短信平台、地方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第一时间将调整政策内容告知纳税人;三是积极抽调人员开展专项调研,详细掌握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户数,对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额上调后对环江现有税源结构和收入影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同时加强优惠备案、发票领购等事项跟踪管理,确保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罗娟娟)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