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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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凤山县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针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为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帮助。

  日前,国务院出台新政,明确自今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凤山县国税局结合实际,从加大宣传、营造环境、加强管理、全面贯彻等方面,不断优化服务小微企业。

  该局组织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加强政策更新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政策执行能力,保证新政策顺利推行;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掌握小微企业名单、数量和主要分布的行业等信息,使优惠政策得到更及时、更准确、更有效的落实;通过送政策上门、解答咨询问题、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宣传新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认定条件、申请办理所需资料、办理流程等事项,并设立小微企业办税“绿色通道”,帮助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理涉税业务;认真理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备案、审批、实时认定,及时办理税收减免税手续,简化审批程序,让企业快捷便利享受政策红利。

  截至目前,该税收优惠新政策已惠及凤山小规模企业纳税人231户、个体工商户1310户。

  (梁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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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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