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李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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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二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避免“非粮化”“非农化”。三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四是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健全金融支农制度。五是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不难看出,此次农村工作会议的重点之一即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而在近段时间召开的会议通过及审议的文件中,这一领域未来的改革路线图已日渐明晰。

  在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给农村土地改革划了“三不”底线: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从上述意见的表述中,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望最先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相对于其他两项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难度相对小。”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钟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一年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时就明确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此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现形式和分配形式或有望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进入真正的操作层面。

  相对于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则可能缓慢进行。在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规定,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未完成前,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还无法完全进行,而土地确权则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钟钰表示。

  不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在农村发展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则可能先行一步实施。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规定,“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将再次释放农村经济活力,与1978年土地制度改革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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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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