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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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记者/唐广生通讯员/黄尚宁)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做好整备区划定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前将通过市级验收的划定成果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是指具有良好农田基础设施,具备调整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耕地较为集中分布的区域。《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规模原则上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1%-2%之间,不得低于1%。整备区应满足的条件包括: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显示必须为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不含可调整地类);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已实施过土地整治、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耕地优先纳入整备区;有条件进行提质改造的耕地、特别是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相连的耕地,应优先划定整备区。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强调,要规范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用途管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和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并实现“划、建、管、补、护”统一管理,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时应避免占用整备区内的耕地;要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补划要求,因非农建设占用需要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时,应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优先在整备区内选择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地块进行补划;要加大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力度,整备区内的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范围,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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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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