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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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讯 (记者/韦继川)日前,桂林市出台农村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通过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对农村脱贫攻坚中贫困村的村屯道路、集中供水、产业发展、旅游扶贫、太阳能路灯和乡镇信息平台建设等6大重点项目实施奖补,计划3年内市本级投入奖补资金30亿元,其中今年计划投入奖补资金9亿元。

  据了解,从今年起,该市鼓励各县(区)提高贫困村及所属自然村(屯)道路建设标准,对提高标准部分进行奖补。贫困村及所属自然村(屯)修建、改建、扩建四级标准水泥(沥青)公路,达到路基≥6.5m、水泥或沥青硬化路面≥4.5m建设标准的项目,按照通建制村公路每公里20万元、通自然村(屯)公路每公里25万元的标准实施奖补。

  该市通过新建、扩建、改造、配套等方式,为贫困村中10户以上的2013个自然村屯实施集中供水工程。按照受益人口每人600元的标准实施奖补,惠及群众27.55万人。鼓励贫困村发展脱贫致富产业,实现有劳动力贫困户产业扶贫全覆盖。对贫困户实施的种养、加工、服务等项目进行补助,市财政对市派干部“一帮一联”贫困户每户补助4000元(脱贫当年和次年巩固各2000元)。鼓励贫困村发展旅游扶贫项目,打造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点,按新建五星级农家乐50万元/个、四星级农家乐40万元/个、三星级农家乐30万元/个,五星级乡村旅游区50万元/处、四星级乡村旅游区40万元/处、三星级乡村旅游区30万元/处的标准进行奖补。为贫困村900个自然村屯安装太阳能路灯,按每盏1000元的标准实施奖补。与此同时,为全市131个乡镇各一次性补助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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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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