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财政资金支持,撬动千亿元保障资金
“广西政策性农房保险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推动、保险商业运作的模式,充分放大财政救助资金效应。政府用1亿元的财政投入,撬动了上千亿元的农村住房保障资金,保证了财政资金预算的计划性、合理性和稳定性,通过每年定额财政投入避免了因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给财政预算造成的不确定性。”广西保监局财险处一位负责人表示。
长期稳定的保费资金来源是政策性保险实施的基础,为了确保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这一惠民工程能得到持续稳定的实施,从2007年开始,广西农房保险采取了“财政全额出资、长期定向合作”的方式。2012年开始,为了提高农户的参保意识,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农民自缴2块钱保费可增加保险金额3000元。
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我区农房保险在运行机制上不断创新优化,确保广大农户得到最大实惠。首要的是提高保障额度。2012年,在广西农房保险联席单位的充分协商下,农房保险保额从1万元提高到1.5万元,保费维持不变,每户10元,全部由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同时,鼓励农民再自费多缴纳2元保费,可增加3000元的保险金额。与政策性保险叠加后,农户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最高可获1.8万元赔款。单间全损赔偿标准也由2011年的每间800元、1500元提高到每间2500元。相关调查显示,农户对农房统保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7%以上。
2013年,我区在实施农房统保中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于财政补贴保费,各地政府对承保公司的选择,无疑具有了采购公共服务的性质。”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承保公司的服务质量,使参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2013年我区首次将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将该项工作推向市场,让更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投标。
通过充分竞争,理赔程序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如承保公司接到农户受灾报案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派理赔人员赴现场勘察定损,勘察定损后15日内将赔款一次性支付给农户。为减少理赔争议和纠纷,民政部门与承保公司联合制定了房屋损坏界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全损的9种情形,并在区、市、县级民政部门设定房屋全损裁定办公室,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农房全损认定争议问题,完善农房保险理赔工作制度。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我区今年为1千多万户农房买政策性保险
4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我区今年继续实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农房统保工作”),筹集近1亿元为全区1050多万户农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此工作已列入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详细】
我区今年为1千多万户农房买政策性保险
4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我区今年继续实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农房统保工作”),筹集近1亿元为全区1050多万户农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此工作已列入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详细】
广西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在邕签约
4月27日,全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在南宁签订,自治区民政厅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分别代表被保险人和承保公司在保险协议上签字。这是我区首次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确定承保公司,也是西 【详细】
今年广西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保额每户提高5000元
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保额每户提高5000元,最高保额1.5万元。农民自费出资2元,保额3000元,与政策性保险叠加后,农户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最高可获1.8万元保险赔款。4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 【详细】
每户1.5万元:我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保额提高
4月10日,全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签署仪式在南宁会展中心举行,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人代表全区1050万投保农户与中国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签订2012年农房保险协议书。在政府保费补助水平不变的基础上,今年每户农房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