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1日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作者: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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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这是全国首个县域科学发展国家级规划。意味着嘉善县对当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破解的共性难题拥有了先行先试权。
  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建立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嘉善编制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2012年,《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列入国务院《2012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这是首个国家级的县域区域规划。《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五大部分。核心内容是“三个定位、四大目标、五个要求、六大任务”。三个定位:努力创建县域转型发展引领区、城乡统筹先行区、跨区域合作试验区,全面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四大目标:结合嘉善的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自然风貌等现实基础,融入了转型升级、融入上海、城乡统筹、生态文明以及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发展理念,提出了“建设临沪新城、发展品质经济、构筑精致水乡、实现幸福民生”的总体目标。五个要求:要在“转型发展、开放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五个方面走在前列的要求。六大主要任务:“提升经济发展品质、融入上海扩大开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好新家园、全面建设幸福民生、创新体制机制”六大任务。
  《建设方案》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点建设的指导协调。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浙江省政府要将示范点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长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协调落实跨区域重大合作项目。
  据了解,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在全国各县中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2020年,在全国各县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了推进示范点建设,在批复的方案中,明确赋予嘉善相当于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同时加强政策支持,比如,国家和浙江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向示范点倾斜,保障列入示范点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符合有关规定的省内新增耕地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等。针对当前中国县域发展面临着产业层次不高、城乡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共性问题。根据《建设方案》,嘉善要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建设、推进区域融合发展等方面提供示范。
  据了解,“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实践先行先试,要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共性难题,探索创新可资借鉴的好方法、好路径,走出一条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协调的县域科学发展之路,为全国作出示范。二是实践科学发展,要着力推进速度、质量和效益有机结合,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协调发展
  目前,浙江南有温州金融改革试点,东有舟山群岛新区,西有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此次北部嘉善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有别于其他三个试点,是一个全面性的改革探索,除了具体的产业、土地、税收方面的改革尝试以外,其核心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民生幸福新家园。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当前中国正在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如何解决城乡发展问题是实现2020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嘉善地处浙江、上海、江苏三大经济重地交汇处,其试点成果具有很强的扩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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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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