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廖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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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180元我领到了,你可得帮我向党和政府表示谢意啊。”家住南宁市五一中路的国家优抚对象陆超彦老人在知道记者的来意后高兴地说。不仅陆超彦,我区还有290多万困难群众也领到了这份新春“红包”。

  陆超彦的丈夫1950年在剿匪中牺牲,儿子去世早,儿媳体弱多病,家庭经济拮据。政府每月发放的抚恤金和优待金是她一家生活的重要支撑。从去年10月起,她每月的抚恤金从500元提高到575元,这为她解决了不少困难。如今在春节来临之际又收到中央的“红包”,她十分高兴,千恩万谢。

  和陆超彦一样,南宁市江南区低保户黄自明和他母亲不仅收到市政府和城区政府送来的慰问品和慰问金,还领到了中央的“红包”——300元补贴。他很高兴地说:“这些钱要用来买点年货,如鸡、糖果等,让家里有点过年的气氛。”29岁的黄自明是残疾人,还患有先天性疾病,母亲一级视力残疾,母子俩主要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去年低保金每人每月提高了40元,听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低保金还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有关部门正在制订具体方案,黄自明激动地说,党和政府的关心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有保障,我们感到无比的温暖。

  这次中央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为确保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所有补贴对象手中,承担发放主要责任的自治区民政部门在接到任务后,加强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迅速制订方案,专门抽调得力人手,层层组建工作机构,突击工作。同时,全面发动村委会、居委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单位员工参与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按时发放,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各级民政部门还加强督查,建立了日报制度,全面掌握情况。

  我区主要通过金融系统发放补贴资金,对于没有条件的个别乡镇,则迅速组织人员把补贴送上门。由于部署周密,措施得力,中央分配给广西的3.32亿元补贴资金从1月15日开始发放,到23日上午,99%的补贴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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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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