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陈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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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座谈会在桂林举行。广西作为16个试点省份之一已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化债工作,并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清理化解“普九”债务。

  据悉,去年12月,全国农村“普九”化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座谈会上,国务院综改办副主任丁国光介绍了首批试点省区化债工作的进展、做法和经验,并对第二批试点省份如何做好化债工作提出要求。他说,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在抓好局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化债试点实施方案;要严把债务清理核实关及偿还兑付关,挤干“水分债”、“糊涂债”,确保偿债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做好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促工作;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确保信息畅通;要研究出台控制新债的政策措施,坚决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

  据介绍,广西的“普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将在今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核实工作。主要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普九”所有债务进行逐校、逐项、逐笔全面清理核实,清除不实债权债务,清理“三角债”,通过审计认定,锁定“普九”债务。目前,我区化解债务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自治区财政正积极筹措化债资金,同时督促各市、县足额筹措配套资金,力争2008年化解“普九”债务的50%以上,2009年基本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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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ul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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