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2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晓春 刘锻 刘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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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获悉,全区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集中免疫工作3月20日前已全面启动,并将于5月5日完成。此次集中免疫活动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双轨责任制,组织做好疫苗等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完善冷链设备设施,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强化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由于春节过后畜禽集中补栏、调运频繁,病毒活跃,春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已进入高发期。我区免疫抗体监测结果表明,去年秋季免疫的畜禽大部分已接近或超过免疫保护期,如不及时补免,发病风险很大。因此,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要求各地制定和完善防疫档案管理制度,对本地畜禽建立完整的防疫档案,对每一个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必须有详细记录,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到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奶牛或其他非屠宰畜,要在调运前至少两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

  与此同时,全区将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禽流感和口蹄疫的集中采样和送检工作,由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在5月31日前完成各地送检样品的病原学检测,随时掌握疫情流行态势,及时预警预报动物疫情,主动防范疫病发生。监测部门在疫情高发期,要扩大监测范围,加大监测频率。重点对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主要公路沿线、候鸟迁徙线路及栖息地,养殖业发达地区,规模养殖场,中越边境地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禽类进行禽流感监测;对种畜、奶牛及主要公路沿线,规模养殖场,中越边境地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牲畜进行口蹄疫监测。

  全区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出栏的畜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对于屠宰的动物,必须驻厂(点)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程序实施检疫,严格出证条件,对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进行补检、消毒、无害化等处理。加大对畜禽饲养、经营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饲养、经营畜禽和生产、经营畜禽产品的行为。加强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的防疫管理,加强检疫监管和消毒,强化边境和省际防堵,严防外疫传入。认真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如疫苗、消毒药、防护服、消毒器械、应急灯等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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