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宋春风 廖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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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好农村群众的饮水困难,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是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党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必然要求。”近日,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文明对记者说。据悉,2007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步伐,年内将解决12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此项工作被列为2007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我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大型的供水骨干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严重滞后,使得我区农村供水水质仍然较差、供水保证率低。据最新统计,目前全区仍有1500多万农村群众喝不上安全、卫生水,农村饮水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迫在眉睫。

  2005年和2006年,自治区政府已连续两年把“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作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水利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建设,区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积极配合,在两年时间里,全区共完成投资7.77亿元,建成农村人饮工程2771处,共解决235.53万名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占原计划建设任务的117.76%。

  自治区水利厅农水处负责人介绍,在原来工作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我区将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进一步加大人饮工程建设力度,争取至2010年全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1/3。其中,今年将解决我区12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一是解决受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严重威胁地区及局部地区供水量严重不足的9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二是解决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困难标准的部分地区的3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根据实施方案,此项工程任务由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扶贫办三个部门承担。其中,自治区发改委负责解决10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决90万人的饮水安全困难问题,自治区扶贫办负责解决20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工程共投资约4.2亿元,其中需要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地方政府和群众自筹1.2亿元。

  工程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1月份已经开始,启动实施已基本落实资金的项目。第二阶段从7月份开始,启动项目为今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以及今年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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