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吴梅 文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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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自治区财政从关注民生民本、促进社会和谐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住房、就医、就业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增加社会保障投入,着力推进困难群体“三保三难”工作。

  “一保”,即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最低生活。自治区财政将安排预算资金8100万元,在全区全面实施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区将有约90万农村特困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的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所需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50%,市、县两级负担50%。“二保”,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各地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和供养标准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和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全区37.9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天0.5公斤米、每天一元钱、每月0.5公斤油补助政策的落实。“三保”,即为农村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户(简称“两户两属”)家庭住房实行统一保险。自治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750万元,引进商业保险为全区农村“两户两属”家庭住房实行统一保险。全区84万户“两属两户”和59万户常年容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的梧州市(试点)农村家庭,年内因灾发生的房屋毁损将得到3000元以内的保险赔偿。

  “一难”,即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从今年起,自治区财政将筹集专项资金12307万元(其中预算内安排8000万元),结合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实施贫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分两年对全区3.5万户茅草房进行改造。另外,自治区本级安排300万元,对我区农村6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二难”,即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自治区财政新增医疗卫生支出近两亿元,积极推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是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今年全区开展新农合试点县(市)达到67个,覆盖全区农业人口3078万人。二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建立起稳定可靠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城市两级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三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制度覆盖面。四是加快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

  “三难”,即逐步解决农民工转移就业难问题。自治区财政安排直接用于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专项经费2650万元,惠及农村劳动者约14万人。一是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支持力度。二是研究制定外来务工人员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三是将新增劳动力就业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兼顾,将农民工纳入当地就业再就业目标管理。四是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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