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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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月18日,玉林市基本完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任务。

  玉林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关系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理念和能力的检验。玉林市把做好清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玉林市市长金湘军亲自部署和督查。市清欠办、市劳动和保障局、市建规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配合,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切实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了使清理偿还农民工工资工作顺利进行,玉林市成立了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副局长或副主席担任,成员由以上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负责人担任。开展检查活动以来,全市共出动人员1578 人次,出动宣传车35驾次,悬挂横标42条,印发各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9600份,检查用人单位634家,涉及人数55253人,补签劳动合同19255份,定点设摊开展《劳动法》现场咨询活动24次,共立案查处群众举报拖欠工资案件55件,为174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共358.633万元。

  该市重点对建筑、成衣制造、餐饮服务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结合玉林市各县(市、区)的实际,制定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重点解决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及时调查难点问题,做到专人负责,行之必果。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把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作为全市的年终工作重点之一,查办一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一步遏制侵占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曝光一批违规违法的单位;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调查处理,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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