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化岚 劳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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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上午,随着号码为“6450360001”的第一份完税证明的打出和归档操作的完结,南宁市国税局车购办征收大厅为第一户车辆购置纳税人在新版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下办理完结第一笔车购税征收业务,标志着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于3月9日在广西成功上线运行以来工作正常。

  由于交通部在1996年开发的旧版车购税费征收系统已不能适应当前纳税人急剧增加、管理范围日益扩大的形势,因此,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在今年3月9日正式使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广西区国税局于去年11月下旬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的通知后,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的推行工作,并将推行工作纳入绩效考核。3月8日,全区国税系统各单位推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推行工作涉及的综合业务科、信息中心、计统、征管部门相关人员对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业务进行了模拟演练。自治区国税局税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信息部门按期完成了数据迁移、系统初始化、应急措施及预案的确定等业务,征管、计统等部门也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确保了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的按期成功运行。

  据了解,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采用数据省局集中模式,优化了原车购税征收管理系统的功能,增加了原系统与税收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交互功能。到目前止,广西国税系统的90个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全部成功上线运行了此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并通过新系统办理车辆购置税征税、免税、退税、车辆档案转籍、过户以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换(补)发等业务。新版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的投入使用,使广西国税车辆购置税大幅增长。据统计,从3月9日至3月31日,广西国税系统共办理征税车辆4.4674万辆,征收车辆购置税9607.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平均日增收税款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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