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熊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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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贯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座谈会在南宁召开。座谈会上,国家商务部商改司相关负责人就将于5月1日出台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广泛征求广东、福建、广西企业界以及三省(区)商务系统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特许经营商业体系快速增长,已经由2000年的400多家增加到2006年的2320多家。为贯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并加强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规范商业特许经营市场,商务部已经组织专家制订《意见稿》。此次座谈会是商务部为完善该《意见稿》,专门前来征求广东、福建、广西等3省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界人士意见。此前,已经就该《意见稿》征询了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等省市的意见。

  座谈会上,来自三省区的代表们就特许经营备案管理费用、地级市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权利责任等问题提出了宝贵修改意见。商务部商改司相关负责人对这次座谈会上征集的意见十分满意,表示将带着这些意见回去对《意见稿》进行最后修改,于5月1日定稿并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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