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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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是今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记者从3月20日召开的全区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将投入财政补助资金7500万元,帮助1.5万户特困农户改造茅草房。为此,自治区副主席孙瑜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我区目前仍有3.5万多特困农户居住在茅草房,让这些特困农户住上稳固住房已经列入今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据了解,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今年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改造工程的目标任务是:自治区及市、县筹措资金,按平均每户5000元左右标准,帮助1.5万户特困农户改造茅草房。建设标准为:主房为砖瓦结构或砖混结构,以砖瓦结构为主,一户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上。茅草房改造项目完成后,房前屋后和庭院要整洁卫生。茅草房改造工程实施分三个阶段开展:一是今年4月底前完成计划任务分解下达。二是5月至11月30日,要全面开展茅草房改造项目的施工,所有茅草房改造项目于今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三是各承担茅草房改造任务的市、县(区)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2008年1月上旬自治区组织抽查验收。自治区决定,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的财政补助资金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按10∶2∶3比例共同筹措。实施1.5万户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共需财政补助资金7500万元。

  孙瑜在会上强调,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是落实执政为民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实现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的需要。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我们的努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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