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谢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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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截至3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派出7个督查组分赴14市对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进行督查。

  这次专项督查,围绕2007年1月10日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通知》要求,对全区各市、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和清收成效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市、县(市、区)是否集中学习了全区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是否将会议精神层层传达贯彻;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以及财政、税务、工商、建设、国土、房管、法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分解是否到位;是否针对不同的欠款对象、欠款性质,分门别类地采取了强有力的清收措施;媒体宣传、信息反馈工作是否到位;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扶持农村信用社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等。

  这次督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历时半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组织落实。目前,7个督查组已分赴14个市对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进行第一阶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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