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0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琴 黄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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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全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吴恒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精神,并全面部署了我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引导;制定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村镇建设选址和布局规划;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开展农村工匠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组织农村地区房屋抗震能力鉴定;加强对新建农村民居技术指导;开展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技术研究开发,强化地震、地质灾害详查;建立健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技术服务网络。

  吴恒强调,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统筹安排、协调发展,重点突破、循序渐进,民房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并重六项原则,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实事求是、讲究实效,履行职责、扎实推进。

  吴恒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政策措施和管理体系,加大政府对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投入和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材质量监管、价格监管和建筑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社会各界支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吴恒最后指出,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提高防震减灾能力,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历史性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了解,我区不属于发生高强度、破坏性地震的多发区,但属于地质和气象灾害的多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40余次破坏性地震,其中5级以上地震22次,6级以上地震5次,造成农村民居大量倒塌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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