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骆展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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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春节前已全部领到工资

  2月14日,刚刚领到2000多元工资的全州籍农民工小蒋,当天就高兴地搭乘班车回老家过年。临行前,他欣慰地对记者说,这笔钱是2004年他在桂林市万福路工地上干活被施工单位拖欠的工钱,“多亏政府说话算数,听说是财政拨出的专款。”当日,桂林市财政局顶住节前财政支出的各种压力,筹集资金7000多万元“斩尾巴”,将政府投资的24个基础设施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

  建筑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敏感行业。为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桂林市专门成立了协调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建设、劳动、发改、财政、工会、农业和银行等部门的领导组成,并专门成立了清欠办公室,下设6个专业的清欠小组。有关负责人说,据网上申报统计,2003年底以前桂林拖欠的工程款总数为3.23亿元,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达7991万元。由于清欠工作分工明确,核准拖欠数额及时,制定还款计划周到,该市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均在年前100%结清。

  为防止新的拖欠,桂林市一方面建章立制,规范投资主体尤其是政府投资主体的行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的同时,还建立了政府投资的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发生。另一方面,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今后一律不许带资承包;对新开工项目不仅要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资金筹措方式,对施工单位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预防少数“包工头”在工程完工后不对农民工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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