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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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6日,自治区政府向全国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联合检查组汇报会在南宁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自治区副主席穆虹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近两年来,自治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职业介绍补贴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和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同时贯彻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就业;以“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为重点,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据统计,2006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7.3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万人的109.34%,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新增就业人数最多的一年;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74万人,其中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35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3.23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58万人次的109.02%。全区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98万人,培训合格人员的再就业率为65.49%。

  穆虹在汇报会上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使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广西这几年经济发展势态良好,为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广西仍属于后发展地区,全区城乡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较为突出,就业再就业形势还相当严峻。希望各级有关部门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更加重视,更加扎实有效地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好。

  据悉,2007年我区就业再就业的目标任务为: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6%,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其中,将重点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和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钟攸平对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自治区政府积极落实国务院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效果显著。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些指标创历史新高。目前已初步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建立了有广西特色的再就业体系,形成了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机制,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了城镇失业调控机制。

  会上还就建立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以及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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