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7日 来源:人民网广西视窗 作者:陈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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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农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改善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条件和环境,方便农民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广西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止2006年12月底,全区共有40个新农合县,覆盖全区农业人口1809万多人,参合农民1214.82万人,参合率67.14%。共有514.85万人次获得了补偿,补偿资金35972.11万元,平均每个住院病人获得412.8元补偿。减轻了新农合地区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

  在2007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卫生厅厅长高枫表示,要认真总结新农合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我区新农合工作的开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农合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将把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本用药采购招标和进药配送渠道,保证用药质量,降低药品价格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与此同时,开展大石山区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组织卫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提高农村的卫生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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