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0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经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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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截至2006年11月底,全区规模以上国有企业累计完成改制693家,占全区836家规模以上国有企业的82.9%,改制面比2005年同期增加8个百分点。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组取得成效。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逐步完成。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稳妥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企分开步伐加快,有31户区直企业2006年实现了政企分开。

  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首先,最大的突破是自治区政府全面取消农业税,大大减轻全区农民的税费负担;其次,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制定了《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规程》、《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和13个市及部分县(市、区)共2973个单位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自治区本级、14个地级市、45个县(市)推行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并建立了财政国库管理与执行机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改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从2006年10月2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自治区发改委、经委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11月28日,已清理规章126件,形成清理情况目录征求意见稿,其中拟废止9件,拟修订6件,该目录正在征求区直有关部门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得到进一步清除。

  农村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加大对粮食直补力度,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减免、三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二是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治区林业局部署了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期工作、并草拟《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上报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三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自治区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明确在南宁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等地连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四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区经营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1586个,带动农户139.3万户,实现销售收入67亿多元,户均增收700多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二是做好医疗保险改革试点,确定南宁、柳州、贵港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自治区试点城市和重点联系城市。三是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措施,把不属财政拨款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纳入工伤保险。四是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险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金融体制改革初见成效。一是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泰康人寿、华安财险等15家保险公司进驻南宁,实现了我区保险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我区保险业总资产可望突破200亿元。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2006年3月末,全区农村信用社89家县(市、区)联社已全部得到央行发行的专项票据,票据发行金额42.94亿元,全部用于置换不良贷款,资产质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由改革前的32.25%降到了2006年11月末的15.34%。

  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区小学生从2006年起一律免学杂费;进一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投入以政府承担为主。2006年2月,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南宁等10个地级市已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全区有40个试点县(市、区)1213.82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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