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化岚 王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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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17日,从自治区国税局传来喜讯:全区国税系统继提前1个月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全年税收任务后,又提前14天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全年实现税收总收入305.5亿元,同比增长23.1%,增收57.2亿元,实现超过300亿元的历史性跨越,为保障广西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和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是什么原因促使广西国税取得这一骄人的成绩?笔者日前走访了广西区国税局局长王柳德。

  “300亿税收大关的突破,是广西国税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更是广西经济快速稳步发展的折射。”王柳德告诉笔者,1994年,自治区国税局成立之初,国税收入仅有74亿元,到1999年突破100亿元大关,2004年突破200亿元大关,10年增收了126亿元。尤其是近两年增幅更快,收入规模由2004年的200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00亿元,两年增加了100亿元,是税制改革12年来增收最多的两年。国税收入规模跨越式的步伐不断加快,正是广西经济加快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的结果。2006年全区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前三季度全区生产总值(GDP)达到3066.10亿元,同比增长13.1%,增幅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大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发展形势良好,税收贡献突出。如制糖行业连续三年产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60%以上,成为全国有名的产糖大省(区)。2006年1-11月全区糖增值税收入完成16.9亿元,同比增长46.8%,增收5.4亿元,是各重点行业增值税收入增收最多的一个行业。制糖行业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2.6亿元,增长105.9%,增收1.3亿元。制糖行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拉动全区税收收入增长3个百分点。钢坯钢材、机械及交通运输设备、成品油、建材、电力、有色金属、卷烟行业税收增长快而多,2006年1-11月缴纳的流转税收入合计拉动全区税收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工业对2006年我区国税收入增长发挥了主导作用。

  300亿元税收大关的突破,离不开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300亿元税收大关的突破,是广西国税系统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结果。近几年来,广西国税系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基本上消除了“寅吃卯粮”的现象。对欠税企业严格依法执行加收滞纳金制度,有效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从国家税务总局考核广西的“征管六率”指标看,广西滞纳金加收率(金额、户次)分别由2006年1月的72.13%、91.97%上升到11月的97.15%、98.76%。“征管六率”综合排名全国前茅。

  广西国税系统首先摸索出了一条“实行弹性计划、动态管理”的路子,既考虑基数又要考虑变数,使税收计划逐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一致。其次是加强税源管理,建立起了自治区、市、县(市、区)纵向的三级重点税源监控网络,监控企业1400多户,其中有477户年缴“两税”在500万元以上、经营收入超过1亿元、年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自治区国税局直接进行监控。同时,广西国税局还加强了对后续税源的管理,为税收增长添后劲。并不断改进规范税务稽查,震慑作用明显增强。2002年以来,先后共检查纳税户63393户,其中立案23768件,共查补税收总额22.73亿元,入库15.41亿元,为净化税收环境,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柳德还告诉:“继2005年7月1日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广西国税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并实现了税收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后,2006年全区国税系统又着力推广网上申报系统和财税库行联网系统以及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和纳税评估制度,加强全区纳税人零负申报率的管理,以及征管质量的考核,大大提升了广西国税的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使全区国税税收征管大步迈向全国先进行列。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的推广和应用,为国税实现‘纳税人的满意,国税人的追求’这一美好愿望,搭建起了良好的服务平台。”几年来,广西国税系统在切实做到对纳税人政策传送到位、辅导到位和落实到位的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使税款征收走出办税服务厅,迈入电子多元化的网络时代。全区已建立起个体双定户银行扣缴税款、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出口退税远程预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并在此基础上立足于广西实际,大刀阔斧地打造适应区情的纳税服务平台,推出广西国税纳税服务网站、“阳光信使”手机短信纳税服务、纳税咨询、纳税提醒、纳税人权利保护等各种涉税事项,使纳税服务不只是一种服务形式的体现,而变成了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实质性服务。

  300亿元大关的突破,折射出广西国税队伍是一支政治、业务、作风过硬,战斗力很强的队伍,是一支善于和敢于打硬仗的队伍。2006年4月,全区国税系统继获得“自治区文明行业”后,2006年11月初,自治区国税局机关又被区直机关文明委公示为“自治区第十一批文明单位”。12个市国税局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县级以上国税局均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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