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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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26日,两笔金额分别为205万元和200万元的扶贫到户贷款奖补资金下拨那坡、东兰两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此,全区扶贫到户贷款奖补资金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作为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的尝试,我区这次启动扶贫到户贷款奖补资金试点,旨在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和奖励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金融机构、农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引导信贷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

  扶贫到户贷款奖补资金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利息补贴。二是亏损补贴。三是考核奖励。为了加强扶贫到户贷款奖补资金管理,我区作出规定:试点所需贷款由承贷金融机构自行解决。试点县依据安排到县的财政奖补资金为基础,原则上按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贷款计划规模,即每1元奖补资金可发放5元以上的到户贷款,每个县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上,由承贷金融机构在计划规模内自主放贷。另外,贷款利率由承贷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80%。贷款期限视实际生产周期确定,试点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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