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 康 许素雁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梧州市把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已有192人(次)主动退缴违纪违规款共27.44万元。

  该市建立实施了联系点制度、两级督查制度、季度汇报制度和查处案件协调会议制度等,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组织力量深入基层、通过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好调查摸底,摸清所属领域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对象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制定了自查自纠方案。市建规委根据行业的特点,重点抓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标代理等单位的自查,明确自查自纠牵头负责的部门;市工商局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本系统内开展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是否存在办人情案等“七查”活动,并签订自查自纠责任状。在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中,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提高,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如市国土资源系统在自查自纠期间,一名中层干部发现一位前来咨询的广东外商将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留在办公室后,主动向组织汇报并上缴。

  该市高度重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电子邮箱和发布通告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等措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深挖案源。组织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严厉惩处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截至11月,全市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3件,其中刑事立案36 件,涉案人员39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477.27万元,对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起到积极的作用。

  该市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市卫生局制定了《卫生系统廉洁从医十不准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十多项制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全市各系统各单位新建立有关管理制度163项,修订完善66项,有效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