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1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文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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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林县委书记   陈文儒

近段时间以来,上林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广泛宣传动员,领导带头,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级管理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管重罚的原则,通过加强执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和实施体系,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并取得了明显成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广泛发动 落实制度 全民参与

 

1.加强宣传,广泛发动,使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的“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工作。同时,我县还通过宣传标语、板报、电视节目、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攻势,在全县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的良好氛围。

2.强化责任,建立机制,形成县领导带头,各部门、各乡镇积极响应,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机制。治理“五乱”是一场全民运动,活动中县领导垂范作用非常重要。为此,活动中县四家班子领导分头率规划建设治理组、市容整治与市政维护组、市场治理组、园林绿化组、交通治理组、环保卫生治理组、宣传组、乡镇组等八个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带头参加清扫街道、搬运垃圾,巡查大街小巷,深入机关学校,带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整治“五乱”。各部门、各乡镇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纷纷组织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积极参与行动起来,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3.深入督查,坚持标准,严格验收,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取得实效。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负责,成立督查组,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评分表》,对全县各相关单位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层层签订“城乡清洁工程”责任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情况;并设立“城乡清洁工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考核纳入各级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并与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挂钩,确保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开展两级评比活动。我县在机制考评工作上非常重视,重点有以下几个做法:一是建立问责制。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领导人责任,逐步使“城乡清洁工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二是开展县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二级评比活动,结合创建卫生社区和市容环境卫生“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评出治理“五乱”先进乡镇、先进单位。对落后者要悬挂流动黄旗,以示戒勉;三是建立考核制度。把治理“五乱”工作、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中,进行检查验收,与单位和个人的政绩和经济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5.创新治理“五乱”工作机制。要使治理“五乱”长抓不懈,效果长新,不必须在工作机制上进行创新。首先是执法队伍的管理。我县这在一块下了决心,要求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驻我县各执法单位无条件服从政府对“五乱”治理行动的指挥,确保执法保证。建立“双轴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实施体系的建立,实现日常监督和管理分开。同时发挥各级文明村的示范作用,把卫生清洁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我县158个各级文明村的窗口示范作用,以整治农村“脏乱差”为主要目标,加大文明卫生素质教育活动力度,强化文明卫生意识,实行文明村动态管理,把环境卫生纳入文明村考评的重要内容和各乡镇年终“三个文明”目标管理内容。

 

城乡面貌一新

 

经过全县人民共同努力,上林县的“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城区的环境卫生面貌达到历史同期最佳水平。如今,县城展示了一个全新的面貌,干净、整洁、清爽。市民走在街上,爽在心底。总体上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城区净化成效比较显著。

2.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乱贴乱画得到有效治理;治理露天烧烤取得初步成果;部分路段机动车辆摆放整齐有序;沿街经营场所自行车摆放得到有效规范。

3.城区绿化再上新水平。公共绿地较大规模地增加了。

4.集贸市场基本规范。各种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整治,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亮化工程进展迅速。全县亮化工程基本完成。

6.市政设施管护良好。人行步道得到全面整修铺设。维护更新了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道路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7.环境保护继续深入。餐饮业油烟排放初步达标。燃煤小锅炉得到彻底整治。

8.公共卫生全面加强。硬件设施基本完善、卫生条件有效改善。公共场所从业单位乱泼乱倒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9.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通过专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行车行走秩序大为好转,城区交通环境明显改观。

10.单位卫生普遍改进。单位环境卫生治理和除“四害”工作得到加强,单位卫生面貌明显改观。

11.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相应地建立了一些长效管理机制。县卫生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等部门都相应地建立健全了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坚持不懈抓好这项民心工程

 

应该说,经过各级部门及老百姓的共同努力,我县的“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正在由突击治理向常态运行转轨。不仅第五轮文明县区的创建成果得到巩固,而且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广大市民,精神文明水平明显提高,党和政府的凝聚力明显增强。然而,“五乱”治理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使之深入人心,并形成习惯,才能真正达到目的。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成效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在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推行把“城乡清洁工程”纳入村规民约这一有效办法,发挥各级文明村的示范作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表明县委、县政府治理工作的决心和态度,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治理对改善城镇形象和城镇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

2.完善机制,常抓不懈。一是继续完善以门前“三包”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城市管理的奖惩机制,坚持文明执法,严管重罚;三是建立依法管理的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高效顺畅的工作局面;四是建立责任机制,切实做到权责分明、问责有据;五是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每个重大节日前和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在问责制上,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领导人责任;开展“流动红旗”检查评比评比活动,结合创建卫生社区和市容环境卫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建立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治理“五乱”工作、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中。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各责任整改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情况,并对整改情况给予通报,公开曝光一些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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