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汪品霞 宋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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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广西非公经济与全区经济保持了同步协调快速发展,经济效益喜人,在社会上产生了强有力的后发效应。
  ——个体私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经济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2005年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356.4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1%,比2004年增长0.8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280.87亿元,占当年工业增加值的33.6%,比2004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

  ——个体私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5年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为107.55亿元,占全区税收总数的27.4%,比2004年增长21%,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增加值约占全区GDP的47%。今年上半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税收达66.29亿元,占全区税收总数的比例达到29.5%。广西的个体、私营企业中还涌现出一大批纳税大户。2005年缴纳税金在20万元/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有148户,缴纳税金100万元以上的有9户;2005年全区年缴纳税金在3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1676家,其中缴纳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有65家,5000万元以上的有8家。统计数字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逐步成为我区经济发展极具活力的增长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私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繁荣全区城乡市场的主导力量。2005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38.75亿元,比2004年增长12.5%,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8.6%。

  此外,个体私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推动力和对外贸易的生力军,同时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中,有很多是非公企业收购、兼并和实行私营的国有企业,有力地推动了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个体私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非公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整合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劳动力和资源,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今年9月底,我区有农村个体工商户45.79万户、农村私营企业1.37万户,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近10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大批农民走向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个体私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了再就业。曾几何起,“海”不再是个新鲜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开办自己的企业、公司,私营公司星火燎原,并成为广西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成长最快的力量。

  如果说过去的广西人还留恋国有大企业的“铁饭碗”,现在私营经济创造了巨大的就业机会,非公企业已逐渐成为就业的主渠道。

  截止2005年底,全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51.88万人。历年来,全区有30万人次的下岗失业人员通过从事个体私营劳动实现了再就业,全区仅个体、私营企业年均净增近10万个工作岗位,吸收了大批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社会新增劳动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另外,很多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是靠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再就业的,非国有乡镇企业还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广西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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