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卢彬彬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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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家能、潘琦、邱石元、袁凤兰、徐爱俐、甘幼玶、林灿、陈光明、张正铀,秘书长邵博文出席会议。
  当天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天下午,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上搜寻救助条例(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管理条例(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06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分组对上述报告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审议。

  自治区副主席孙瑜、穆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绍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普生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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