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02日 来源: 广西新闻网 作者:苏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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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国家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主办,商务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承办的中国-东盟市场法律说明会今天下午在南宁举行。国内及东盟国家法律界、新闻界和企业界近100人出席会议。

    本次说明会以介绍东盟国家建筑工程市场以及相关法律、中国承包商进入东盟国家建筑工程市场为主题。会上,新加坡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汪英杰律师就东盟国家贸易和投资环境,东盟成员国特别是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的建筑工程和主要项目概况,与中国承包商相关的新加坡法律、法令制度,中国承包商在东南亚地区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法律程序和争议解决等作主题发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东盟市场项目实施中有关法律方面的经验。

    本次中国-东盟市场法律说明会的举办,将使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对东盟国家建筑工程市场及其法律、法令制度有更深刻的了解,有利于进一步开拓东盟工程承包市场,推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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