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0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唐斯佳  陆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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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下半年,广西将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

据了解,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这项工作,要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合理整合社区资源,扩大农村社会服务,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农村社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此外,广西将分两年,分批解决区内2955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

                            责任编辑:周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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