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4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王缉宁 傅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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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23日开始至10月底,柳州市物价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含6县)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主要检查2005年6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2004年度。

重点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十项:一是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的;二是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制定价格,以及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者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三是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在药品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作价,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是否按规定严格控制在15%(中药饮片加价率25%)以内;四是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是否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有无超过规定的利润率标准或者擅自作价销售的;五是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的;六是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以及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收费的;七是医疗机构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是否按照规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有无提高价格水平,以及采取分解检查部位、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的;等等。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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