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5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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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广西将为缓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注入一剂“良药”——实行单病种限价。即就某单一病种,在规定痊愈标准前提下,对整个治疗过程,包括用药、处置、手术、住院日数等“打包”计价。“打包”后的价格为“封顶价”,以此来将医生的诊疗行为规范化,在保证手术质量前提下,限制乱用药、乱收费、乱检查。

据了解,由于利益的驱动,一些医生往往通过大检查、乱治疗、大处方等手法收取看似合法收费实为变相的多收费,消费者往往不知情,也没有选择权。为进一步推动广西医疗服务机构改革工作,探索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结算方式,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控制不合理医药费增长,自治区物价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厅于8月24日下发了《关于单病种限价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在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北海市人民医院、容县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试行单病种限价。要求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根据“常见、容易控制、方便结算”等原则,提出本院实行单病种限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治疗方案和结算价格,并报自治区物价局和卫生厅。

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单病种限价,实际上就是为某一个病种设计出一条最能保证医疗质量、组合最优化、用药和检查最合理的诊疗路径,使治疗过程、收费透明,从而达到降价、惠民的目的。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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