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15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熊红明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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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在南宁举行维权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侵犯中国-东盟博览会知识产权的南宁族一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面对媒体作出公开道歉。

2004年初以来,南宁市族一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博览会秘书处授权,在其多家分店使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指定快餐”等博览会专用名称及博览会会徽、英文名称缩写,严重侵害了中国-东盟博览会知识产权。博览会秘书处在媒体上刊登律师函,警告无效后,对族一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提起法律诉讼。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22日主持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族一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和解,并应博览会秘书处的要求作出承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25万元。

博览会秘书处官员代表博览会秘书处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明:未经博览会秘书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中国-东盟博览会”专有名称。博览会秘书处将采取法律手段,不遗余力地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维护博览会的合法利益。

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广西南宁,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品牌拉动效应带动了广西发展。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成为广西最具代表性、标志性文化符号的同时,其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挑战。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入,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首次对商家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维护了博览会的品牌资源,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提供了借鉴。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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