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10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喻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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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喻媛媛摄

自治区副主席、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陈武在会上讲话。喻媛媛摄

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温卡华在会上致辞。喻媛媛摄

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马飚在会上发言。喻媛媛摄

    8月10日上午,以“开放、合作、发展”为主题的首届“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市合作峰会——中国-东盟‘M’型经济区域合作战略”在广西北海隆重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陈武,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6城市党政主要领导,自治区商务厅、招商局、社科院等区直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自治区副主席、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陈武作了重要讲话,6市市委书记以及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自治区商务厅、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西南分院、自治区社科院、自治区发改委西部办、自治区招商局领导分别作主题发言,共同探讨在中国-东盟“M”型经济区域合作中,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是中国-东盟“M”型经济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南贵昆经济带等多个区域合作的交汇点;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6城市沿海、沿边,区位独特,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是促进中国-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基地。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抓住机遇,扩大开放。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对于推动中国-东盟“M”型经济区域合作战略的实施,加快6市发展步伐,促进广西的繁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经过认真交流和友好协商,6城市在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机制方面达成共识。6城市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合作交流与合作关系,抓住机遇,推动中国-东盟“M”型经济区域合作战略的实施,共同促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通过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4+2”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的建议》。按照协议规定,峰会由各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出席,研究探讨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沟通思想,形成共识,加强协调,促进发展。峰会今后每半年举行一次,并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6市轮流承办。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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