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7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吕欣 韦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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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实施给广西农村能源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03年至今,中央共投入2.1亿多元国债资金发展广西的沼气项目,带动各级配套近20亿元。广西以34.21%的沼气入户率位居全国沼气建设第一位。

    从2006年起,国家将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的投资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基础好的地方建设大中型沼气。与此同时,中央投资农村沼气建设的国债资金从2005年以前的每年10亿元增加到25亿元。自治区能源办主任肖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践证明,沼气项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出显著的作用。按我区农村能源建设的规划,力争用8年时间在我区基本普及沼气能源。

    为获得国债项目资金更大的支持,自治区能源部门从2006年开始,将进一步规范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建章立制,形成项目有效管理的运行机制,保证用好资金,建好池子,抓出综合效应。(记者吕欣 通讯员韦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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